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把自身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现就2011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
工作承担部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
<一>反贪污贿赂局具体工作:
1、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和严重危害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公平正义、损害民生民利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犯罪。
2、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转让、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活动中发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
3、健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信息收集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办案新领域。加强对商业贿赂犯罪规律和特点的研究,以增强针对性。
4、建立完善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协同制度、立案备案和撤案审批制度及人民监督员制度,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办案工作区建设和管理。
5、结合办案实际,及时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指导帮助相关案发单位堵漏建制,落实整改。
<二>反渎职侵权局具体工作:
1、加大对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认真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强化查办监督不力、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所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2、严肃查办发生在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领域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渎职犯罪案件查办力度。
3、严肃查办影响渔农村和谐稳定、侵害渔农民合法权益的渎职犯罪案件。
4、建立完善依法、规范、文明、安全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协同制度、立案备案和撤案审批制度及人民监督员制度。
5、结合办案实际,及时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指导帮助相关案发单位堵漏建制,落实整改。
<三>职务犯罪预防科具体工作:
1、加强与控申部门的协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活动和举报宣传活动。
2、充分运用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有针对地组织或配合相关行业(系统)进行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专题警示教育。
3、切实加强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强化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管理。
4、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等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5、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及协查、信息交流等情况通报制度。
<四>检察技术科具体工作:
1、按照审录分离要求,认真做好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管、技术完善等工作,适时对录像资料质量进行自查。
2、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
3、积极协助自侦、警务等部门做好办案工作区建设,规范完善办案工作区建设的技术标准。
4、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听取、收集外部意见、建议和宣传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强化对法律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工作承担部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行科、监所科、控申科。
<一>侦查监督科具体工作:
1、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建设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适时开展对涉黑涉恶势力等专项监督行动。
2、积极参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顿和规范。
3、扎实推进不捕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和不捕后帮教措施的落实工作,积极创新双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载体,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4、进一步规范立案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立案监督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的案件。
5、探索建立与侦查机关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立案后侦查工作的跟踪监督机制。
<二>公诉科具体工作:
1、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完善侦诉衔接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确保公诉质量和出庭效果。注重运用庭审平台、检察建议书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
3、扎实推进不诉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和不诉后帮教措施的对接工作,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4、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5、强化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与律师交往的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三>民行科具体工作:
1、积极做好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错误民事、行政裁判的审查抗诉工作。
2、拓展民行检察监督范围,深化对民事执行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3、积极受理当事人对法院违法执行行为的申诉。
4、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可行的执行监督渠道与机制。
<四>监所科具体工作:
1、加强对监管场所依法、文明、规范、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强化对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措施的监督落实。
2、进一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全过程置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之下。
3、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久押不决的案件要实行提示、催办、备案制度,严防隐性超期羁押。
4、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不捕不诉人员帮教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控申科具体工作:
1、加强与职务预防科协同,开展好举报宣传活动和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活动。
2、加大涉检信访处理力度,落实检察长接待和下访、巡访等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防矛盾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
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对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
4、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做好“12309”举报电话管理工作,坚持举报中心统一管理线索的制度,严格规范初查程序,完善举报线索评估、跟踪、监督机制。
5、切实加大刑事申诉复查和刑事赔偿工作力度,做好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注重质量和效果,提高息诉息访率。
三、紧贴“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
工作承担部门:办公室
具体工作:
1、紧贴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
2、进一步完善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围绕法律监督重点,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工作报告。、
3、规范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接受代表询问和质询等制度,保证《监督法》的全面实施,促进司法公正。
4、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适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进一步规范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和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6、加强检察网络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网上舆情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广泛开展检察宣传工作。
7、认真落实检务公开制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利用有效载体,实现一般检务信息公开的普遍化、经常化和重大检务信息公开的实际化、动态化。
四、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工作承担部门:政治处、纪检组
<一>政治处具体工作:
1、深化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抓好“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丰富干警的业务教育培训载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2、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等制度。
3、加强双报告双评议工作,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4、认真落实检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透明度,有效处置热点和敏感性问题。
5、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协调、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工作格局。
6、改革完善检察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评体系,深化“一岗双责”和奖惩机制。
<二>纪检组具体工作:
1、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载体,提高教育效果,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力度,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廉洁从政从检相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4、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持专门监督与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5、积极开展纠风治理工作,加大对执行办案纪律、廉政从检规定、行政管理制度等监督检查力度,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
6、强化对科技强检、大宗物资采购和其他重大经费开支情况的督查,加强对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依法处置被扣押、冻结款物等情况的督查。
7、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充分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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