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人员,从事警车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jdaishan.jcy.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30-40周岁(1979年4月16日-1989年4月16日),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C1车辆驾驶资格以上(B1以上优先),熟悉和掌握车辆驾驶经验;五年以上驾龄,连续驾驶经验不得低于三年;
5、具有岱山户籍(户籍以2019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限男性。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岱山县高亭镇滨港路369号,县检察院政治部211室。
联系方式:7567015、7567081,叶女士、费女士。
招聘形式: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检察院统一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从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6.3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