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开化讯 随着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已近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得如何?12月19日至20日,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现场会在开化县举行,会上亮出了公益诉讼工作半年成绩单。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检委会专委傅国云出席会议。
自7月1日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工作进展和成效明显,局面基本打开。截至11月底,全省各级检察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3件,立案184件,提起诉前程序168件,三项指标在全国非试点省份位居前列。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基层检察院诉前程序案件全覆盖任务已提前完成,丽水、衢州、杭州诉前程序案件数分别达到27件、26件、20件,位列全省三甲。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领域诉前程序案件数量分别为113件、7件、32件、16件,各占67.3%、4.2%、19%和9.5%。
在公益诉讼工作案件数量稳步攀升的背后,我省检察机关更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提升。通过抓重点、抓大案、抓典型,全省检察机关办结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行政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国有财产流失等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年7月,江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作用,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与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实行跨省联动,强化跟踪监督,合力拆除横亘在钱塘江源头多年的环境污染“炸弹”——江西华龙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危化品,这一严重威胁我省生态安全的重大隐患终于9月依法排除。海宁市检察院针对辖区两家企业分别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370万元、2277万元,通过诉前程序,督促国土部门依法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收回了案涉土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探索创新,在实践中攻坚克难,积极拓展案源、抓好诉前工作,精准起诉,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