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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6-8个月! 三名年轻人一时冲动将路人打成轻伤
时间:2020-05-21  作者:  新闻来源:SRC-27072715  【字号: | |

    古有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如今,岱山某小伙居然效仿,因女友与他人发生口角争执,为给女友出气,竟伙同哥们一起“搞事”,将无辜路人打伤。

 2020年3月一天凌晨,齐某、刘某、彭某三人在岱山县衢山镇某娱乐会所喝完酒,到楼下停车场取车时,车辆阻挡了后面开车而来的王某,王某按喇叭示意前车快点驶离。已有醉意的彭某下车对王某表示不满,王某不甘示弱,开始和彭某打起了“口水战”。见自己的女朋友被“欺负”,怒气冲冲的齐某带着小弟刘某下车扇了王某好几个耳光。

   这时,无辜的丁某某到场了。原本丁某某只是来找朋友王某一起吃夜宵,到现场看见自己的朋友王某被欺负,便赶忙上前劝阻。齐某等人误以为丁某某是来帮忙的,不由分说,三人上前就对丁某某一顿拳打脚踢。丁某某见势不妙转身逃跑,不想三人穷追不舍,齐某、刘某还从地上捡拾起一根木棍,轮流击打丁某某。经鉴定,丁某某的伤已构成轻伤一级。

    次日,意识到铸成大错后,齐某等人向警方自首。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齐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期。

    本案中齐某等三人都是“90”、“00”后,正是干事创业、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年纪,却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令人惋惜。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人的火气也容易上来,大家切记,平时在与他人发生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性、克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寻求解决,不能一味逞强好胜,更不能滥用暴力手段,别让一时的冲动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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