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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终将自己送进班房
时间:2019-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停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从20189月开始,县公安部门频频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被盗。

这是同一起案件?还是巧合?接到群众报案后,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通过调取相关监控,两名可疑女子进入了警方视线。随即,警方通过对两人作案所用的交通工具进行追踪,最终将两人锁定,并传唤至高亭派出所讯问,两人对偷盗行为供认不讳。

20189月的一天,同是安徽老乡的徐某和冉某一起出门闲逛,眼尖的徐某发现路边一辆电动自行车钥匙还插在车上,车子成色也挺新,两人便心生歹念。

这“送上门”的电动自行车,不“骑回家”真是太可惜了,于是两人迅速骑上车,扬长而去……

有过这次意外的“收获”经历:轻轻松松就能到手一辆电动自行车,真是“生财有道”。两人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想:肯定还有人停车不拔钥匙的!于是,从一次偶然的顺手牵羊,开启了两人“蓄谋寻找”带钥匙电动自行车的“发财路”。

20189月至201812月,短短四个月时间,两人连续作案十起,在码头、厂房车棚、小区等多处地点共窃取电动自行车8辆、充电器9只。偷来的电动自行车两人五五分成,不仅给家人都换上了“新车”,还给远在安徽老家的亲人也寄去了“温暖”。

其实,两人的作案手法很简单,就是顺手牵羊,十次盗窃中只有一次是用牵引的方式将车辆拉走的,其余都是寻找忘拔钥匙的电动自行车将车骑走。

贪婪让两个人迷失了双眼,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再隐蔽的犯罪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犯罪嫌疑人徐某、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顺手牵羊的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依法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马虎给了不怀好意的人一个可趁之机。广大市民朋友在停放车辆的时候记得将钥匙带走,锁好车辆,车辆尽量停在监控的可视范围内,降低被犯罪份子偷盗的几率。同时,购买新的电动自行车和未进行防盗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要及时到当地派出所进行防盗登记,减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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