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自侦部门、刑检部门利用办案空隙,组织了一次专题培训,学习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就非法证据的概念、证据的“三性”、证据的细化标准以及今后如何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并对规定中提到的一些新难点、新观点、新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与了解。通过这次学习,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证据收集能力,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