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叛国、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看守所执行刑罚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5、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进行监督。
6、依法受理公民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共2个,主要是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
二、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1828.17万元。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入预算182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87万元,占84.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280.3万元,占15.3%。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支出预算1828.1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8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01.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9万元;项目支出426.86万元。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7.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86万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7.8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186.67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新增公务员两人、省补装备及办案经费增加、公积金调整后社保公积金支出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97.4万元,占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16万元,占6.3%;卫生健康支出(类)32.45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类)119.86万元,占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019.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信息化经费、业务培训费、人民监督员经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22万元,主要用于省补装备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7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9.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1.3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1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2.1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9万元: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数持平,增长0%;没有使用财政专户支出,与上年数持平,增长0%。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8万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中车辆报废,购置车辆一辆,本年度无车辆购置计划。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下降5.5%。主要用于公务接待餐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落实中央相关政策,厉行节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岱山县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2.1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综合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特种用车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岱山县人民检察院0个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