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刘小杰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本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与人员应当听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随意发言、提问或走动;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在听证过程中知悉的案件相关情况;
(三)不得录音、录像、摄影或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传播听证活动,但经检察机关许可的除外;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或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五)不得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办案人员或者听证参与人员;
(六)请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调整至振动或关闭状态。
联系电话:05807567002
特此公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