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岱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
二、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jdaishan.jcy.gov.cn/
三、招聘条件
(一)驾驶员岗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9日以后出生);
4、要求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
5、大专以上学历,会简单的电脑操作;
6、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面议。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4日
报名地点:高亭镇滨港路369号,岱山县人民检察院409室
联系方式:7567081,费女士。
招聘形式: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岱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人员报名表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