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岱山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采取打击、预防、教育等举措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法治力量守卫清水蓝天。
一是主动作为、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守护海洋”、“蓝天保卫战”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用水水源安全、渣土车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3件,针对塘岙村水库存在的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垃圾堆积等问题,督促衢山镇政府完成对该饮用水源地的整改保护。
二是执法联动、“无缝链接”。联合环保、市监、综合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有效扼制环境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擅自销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海马制品的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查获海马(干品)1896.6克。通过办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挽回国家自然资源损失1.5万元, 更为全面、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方位构建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通过引导和督促,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自主修复、替代性修复、生态放流等举措,努力恢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以达到办理一案、惩治一批、教育一片、修复一地的效果。如,针对小衢山东上岛等五个无居民海岛地形地貌被破坏的问题,督促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金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恢复上述海岛自然属性,并出资3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修复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