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钱海舟副检察长到岱山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管理工作
时间:2014-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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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市院钱海舟副检察长一行来我院调研指导案管工作,就我院上半年案管工作运行情况及工作成效给与了充分肯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开展,钱海舟副检察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工作部署要到位。要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头引领作用,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院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到案件管理中心的成立运行对推动规范执法、提高检察公信力的重大意义。要优化配置,不断加强支持力度,及时补足人手不够、职能不清等“短板”问题,保障案件管理中心尽快步入正轨。二是职能作用要发挥、监督力度要加强。案件管理中心的设立,目的在于加强内部的制约管理,实现管办分离,在扎实履行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办等基础职责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案件办理流程监控、文书制作质量评查、案件统计数据分析等工作的落实开展,通过阶段性的专题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在查找纠错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要发挥好案件管理中心的参谋助手作用,以统一业务软件、案件统计管理系统为载体,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筹汇总、分析通报,为院领导全面掌握案件动向、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案件宏观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三是思考调研要深化、经验总结要及时。注重与办案部门、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就已经发现的案件交接、案件查询等问题达成共识,加强和改进案管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学习、积极吸取其他院好的经验做法,鼓励业务骨干、部门干警加强理论研究、提炼有益举措,撰写心得体会、形成工作交流,有效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案件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