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今年以来,岱山县院依托衢山检察室和5个巡回检察室深入各乡镇社区,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明确职责,落实举措,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新模式,尝试将社区矫正监督作为衢山检察室和巡回检察室(以下简称各检察室)的一项工作内容,明确了监所部门与各检察室的工作分工,即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提供相关乡镇的社区矫正基本资料,汇总各类信息,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各检察室按所辖区域对社区矫正和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监所部门在工作中与各检察室主动衔接、精心指导,各检察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职。确定了各检察室在社区矫正监督中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即:每月走访乡镇司法所不少于两次,以动态性地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概况,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相关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报到登记、档案台帐建立、请销假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和监所部门共商对策,及时建议相关部门纠正改进;建立各检察室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月汇报、季分析、年总结工作机制,在院务会议作为检察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工作内容进行专题汇报和交流,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检察室的考核,同时,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台帐作为考核依据。职责、措施、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夯实了依托检察基层网络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的工作基础,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突出重点,延伸职能,强化监督实效。把各检察室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作为检察职能延伸、检力下沉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重点关注长期请假外出捕鱼、打工人员、主刑执行完毕后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有贩、吸毒史人员和三无特困人员等存在不服管教、有脱漏管风险或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拓展帮教内容,强调人性化关怀,坚持情法并重、刚柔相济,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走访、利用手机短信跟踪谈心、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法制宣传等方式,感化和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纳入正途,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确定将刑罚执行变更环节、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环节作为重点监督环节,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强化监督实效,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三是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努力构建由司法工作者、社区干部、志愿者、监护人等共同组成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和帮教小组、由各检察室和监所检察部门共同监督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模式。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依托检察基层网络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检察室与对口乡镇司法所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动态信息核查核对机制;与当地派出所、基层法庭、乡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建立半年联查机制,通过检查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走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与社区矫正人员座谈等方式,详查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集中报到、思想汇报、集中教育、百分考核等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建立各检察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数据资料库,加强监管协作平台建设,多方联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机制和脱管漏管罪犯查纠机制,规范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强化综治维稳社会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