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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检动态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时间:2011-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保障选民和被选人的合法权利,惩治和预防破坏选举的各类犯罪,我院出台了《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意见》,以确保2011年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联审制度。会同人大、纪检监察、组织、民政、法院、公安、司法、人口计生等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自荐人)进行资格联审,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五种情况人员”当选。二是严厉打击贿选等破坏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密切关注换届选举工作进展及重点渔农村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贿受贿犯罪案件,重点查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等六类破坏选举的犯罪案件。深挖严查一般主体犯罪背后的操纵者及“保护伞”,对构成职务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三是严肃查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村干部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等管理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查办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加大对上级支渔(农)等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村务公开。四是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扎实开展破坏选举工作的专项预防,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为鉴,增强专项预防效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预防对策。五是加强有关选举法律和选举纪律的宣传工作。结合村官犯罪个案,对各乡镇进行巡回宣讲,通过制作案例展览宣传栏、开办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文件精神的宣传,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引导党员干部顾大体、识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六是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的行政村要主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控事态发展;对涉选的告急访、集体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解决;对换届期间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问题以及有关人员的经济问题,要慎重处理,快速开展初查工作。七是强化与公安、法院等各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排查管控和因选举引发的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发现和化解不安定因素。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仲裁等部门的调解联动,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活动为载体,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当地社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