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首 页 | 岱检动态 | 检察要闻 | 图片新闻 | 检察风采 | 创新创优 | 媒体文摘 | 检察文化 | 理论研讨     
当前位置:首页>>公益诉讼
福建:以电话“中奖”为名诈骗
时间:2010-09-27  作者:沈汝发 陈立烽  新闻来源:新华网  【字号: | |

  以电话“中奖”等名义为诱饵,假称需交纳“邮寄费”、“所得税”等费用为名来诈骗受害人钱财的案件近年来频繁发生。近期,福建一伙这样的骗子受到法律严惩。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伟、陈速成、陈坚忠等13人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不等刑期,各并处10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

  据法院审理,陈明伟、陈速成、陈坚忠等3人很早就预谋采用虚构他人电话号码中奖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后于2004年5月底一起窜至龙岩市新罗区租用嘉华大厦、中山路三期6号楼等5套房屋,购买了20多部手机和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并先后邀集和安排在老家招收的“小工”陈燕真、黄福庭等6人在嘉华大厦15A2室,分为2组,由黄福庭、陈燕真担任组长并充当“公司兑奖处的郑主任、陈主任”;被告人黄巧华、陈美菊等5人在中山路三期6号楼1108室,分为2组,由黄巧华、陈美菊担任组长并充当“公司兑奖处的袁主任、杨主任”;黄某某等6人(均另案处理)安排在1506室;吴某某等5人(均另案处理)安排在610室。

  安排妥当后,陈明伟、陈速成、陈坚忠以“财务科”、“公证处”的“科长”、“主任”的名义,使用手机拨打外省固定电话,以该固定电话号码“中奖”为诱饵,需交纳“邮寄费”、“所得税”等为名,相互配合诱骗被害人将钱汇入其为诈骗而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邮政储蓄所以“蒲长春”等假的户名开设的帐户中。至案发,共诈骗钱财905笔,累计人民币150多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明伟、陈速成、陈坚忠纠集被告人陈燕真、黄福庭、黄巧华、陈美菊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他人电话号码中奖的方法骗取钱财。其中被告人陈明伟、陈速成、陈坚忠参与诈骗15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陈燕真、黄福庭等参与诈骗5.8万元,被告人黄巧华、陈美菊等参与诈骗4.7万元,数额均属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考虑各被告人交纳罚金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更多>>
·2022年舟山市检察系统司法雇员招录笔试成绩公示
·关于岱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场所...
·关于进一步做好舟山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紧...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巡察组对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警车驾驶员拟聘用人...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舟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公告








主办单位: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滨港路369号 邮编:316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