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现根据省、市院对2011年检务督察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察内容
1、执行上级院和本院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检规定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3、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情况;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落实首办责任制情况;
5、公诉人员出庭情况;
6、警用装备使用管理情况;
7、遵守检容风纪特别是禁酒令执行情况;
8、看守所检察工作情况;
9、落实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规定情况;
10、执行涉案款物管理规定情况;
11、执行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情况;
12、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督察时间
2011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察活动。同时,全年还将按照检务督察事项开展不定期的检查、明察暗访工作。
三、督察人员
以本院检务督察委员会委员为主,必要时抽调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四、督察方式
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突击督察、专项检查等。
五、督察纪律
1、 不得违反检察纪律和检察职业道德,损害检察机关形象;
2、不得干扰被督察部门和人员依法办案;
3、不得利用督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不得接受督察部门和人员的宴请、娱乐安排;
5、不得泄露督察和办案工作的秘密。
六、督察依据
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
2、《浙江省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办法》
3、《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4、高检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
5、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
6、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讯问室的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7、《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
8、省院《依法办案十条规定》
9、《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看管工作细则》
10、《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
录像的规定(试行)》
11、浙江省院控申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来访接待工作的通知》
12、《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试行)》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