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佳木斯11月28日电(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岩)“广袤平原,一望无垠;浩渺三江,千里奔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平原之一的三江平原腹地,汇聚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的辽阔山脉,坐拥小兴安岭、完达山的钟灵毓秀。自2017年7月1日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以来,佳木斯市检察机关结合市情特点和地域特色,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开展了保护三江平原等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系列公益诉讼案件,为构筑东方第一城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截止今年11月,佳木斯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三江平原等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系列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9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法院均已作出判决。
守护松花江生态,叫停“非法捕捞”
“这儿不让捕鱼,管理越来越严,咱们趁早搬走吧。”说这话的,是同江市松花江“老牛圈”“新开流”禁渔区滩地的渔民们。目前禁渔区的管理已正在步入正轨,这一切,都源于两个月前同江市检察院发出的一份检察建议。
同江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同江市部分渔民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年在松花江和黑龙江交汇处禁渔区滩地“安营扎寨”,非法下江捕鱼,这里已经形成两个捕渔滩地,其中有一处渔民甚至已经在岸上盖起简易房,致使渔业生态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同江市检察院于2018年6月19日向渔政职能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强化禁渔区管理,依法履行渔业资源监管职责。
渔政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加大了对江面和打鱼滩点的巡查次数,并在三江口常年禁渔区组织开展鱼类增值放流,共放流白鲢夏花50万尾、黑龙江野鲤和鲫鱼成鱼5000尾。同时,还加大了水上巡查密度、动员滩地渔民撤离。
同江市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推动渔政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了非法捕鱼的违法行为,修复了松花江水域生态环境,增殖水生生物资源,有效保护和改善了松花江渔业生态环境。
保护绿色湿地, 构筑生态文明
黑龙江三环泡自然保护区位于富锦市境内南部,地表多被草原和沼泽覆盖,蓄水能力极强,水资源十分丰富。今年10月,富锦市检察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黑龙江三环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的择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护情况、草原承包合同管理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所有草原承包合同逐件进行清理审查。
经调查发现,择林自然保护区存在违法割草及违法签订草原承包合同等问题,导致择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损害。2018年10月22日,富锦市检察院向富锦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检察建议要求落实整改,共督促规范8968公顷的原生态湿地管理,依法处罚违法割草681.7公顷的破坏湿地行为,废止了违法签订的6份无效草原承包合同。
通过此次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富锦市检察院与富锦市环保局双方达成了“监督是支持,监督是保障,监督是后盾”的共识,全面规范湿地管理,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取得成
效,守护好我市的碧水蓝天。
严厉整治非法采砂,保护松花江水域环境
河砂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滥采滥挖严重破坏河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及防洪安全。今年,在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佳木斯市城区松花江沿岸砂场整治中,佳木斯市检察机关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对接,积极收集破坏松花江沿岸生态环境的证据,对公安机关侦办的系列非法采砂犯罪案件,提起刑事犯罪公诉的同时提起公益诉讼,依法加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人的违法犯罪成本,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松花江沿岸河道非法采砂问题的有效整治。
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闫某2人经营砂石场在未取得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大肆非法采砂。经查明,非法开采砂石4,808艘船,合计非法采砂528,880立方米,经佳木斯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犯罪数额为人民币8,726,520元。
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对闫某2人非法采砂案件通过刑事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生态损害鉴定意见为依据,将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65万元,用于修复非法采砂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
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佳木斯市东风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非法采砂量小的案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追缴非法采砂造成的国有财产损失,进一步强化保护公益的力度。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绿色发展
富锦市乌尔古力山和别拉音子山是三江平原腹地、松花江附近的两座低山丘陵,是国家级生态保护区,是富锦市重要的森林资源保护区和矿产资源规划区。近年来,出于利益驱动,多名违法行为人擅自在该区域多处非法采矿,破坏森林植被,致使乌尔古力山和别拉音子山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富锦市检察院利用三个月时间,对“两山”及周边存在的非法采矿、非法毁林、非法兴建殡葬设施、违法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对采石场分布、采矿承包合同期限、开采情况及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部梳理。
2018年3月,富锦市检察院向执法单位制发三份综合检察建议,其中向市国土资源局制发一份,向市林业局制发二份,提出全面系统、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同时将三份检察建议报送市监察委员会,移送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
通过检察机关的督促,富锦市民政局强制拆除了1处持续多年的大型非法公墓。富锦市林业局解除了58份承包合同,增加行政处罚6件。富锦市国土资源局对所有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了排查,增加行政处罚8件,行政处罚金额317万元,共督促恢复林地381亩;发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涉案资源损失1940万元;发现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线索17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4件。
补植复绿非一日之功,生态修复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此,富锦市检察院突出抓好跟进监督,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取得成效,恢复往日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