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3月1日讯 今天下午,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由此拉开了全省以“持续推动服务非公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为主题的“三·四”主题日活动的序幕。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主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市工商联相关领导、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家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工商联服务非公情况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来自温州、绍兴、义乌三地的检察机关和工商联负责人就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发言,部分企业家代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建筑行业的特点和我公司的发展历程让我对今天会议主题深有感触,对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关心关爱民营企业的举措如沐春风,感到欣喜。”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燕在交流中说到,去年12月,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犯罪案件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其中对建筑领域内突出的管辖问题、主体认定、资金归属、职务侵占、拒不支持劳动报酬罪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解决了一直困扰建筑企业在法律责任和风险上的重要瓶颈。“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的牵头和协调作用,这也使我公司西安分公司经理竺某侵占公司财务1000多万元案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对于下一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工作,省工商联主席、省商会会长王建沂提出四个“继续”建议:继续深入企业,继续研究新情况、继续加强法律监督、继续注重工作实效。
最后,贾宇检察长强调了三个问题:一是本次会议是省检察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四”重要讲话、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关于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省委关于为民营企业创造一流法治环境、一流投资环境等一系列精神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浙江检察机关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二是检察机关要继续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民营经济合法、健康发展提供一流法治保障;三是希望全省检察机关和工商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浙江经验”。
据了解,除座谈会外,今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还通过送法进企业、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三·四”主题日活动。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探索全面推行检察白皮书制度,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事例的示范作用,探索建立涉企重点案件督办制度,继续加强与工商联的协作等,持续推进服务非公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