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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16日在岱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和公信力,为在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中加快海岛共同富裕先行和县域现代化先行贡献应有检察力量。

一、坚持融入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两个先行”

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强化法治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多措并举守牢除险保安底线、护航经济稳进提质。

一体推进平安岱山、法治岱山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护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49件80人,件数同比下降56.9%,批准逮捕61人;受理审查起诉196件321人,件数同比下降27.6%,提起公诉174人。突出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批准逮捕28人,提起公诉82人。协同做好重大节点稳控工作,对一违法信访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快速批捕,有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检察干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70余人次。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度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两卡”犯罪7人,协同做好追赃挽损,现场发还追缴款22万余元,尽心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构建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最优模式。坚持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厉打击盗窃、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19件36人,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创业。组织开展净化“空壳公司”数字监督专项行动,经市检察院推广,促进全市35家冒用他人信息注册“空壳公司”集中清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对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启动合规整改程序,并在全市首次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合规管理案后提示》,助推“一企”合规变“一起”合规,推动打造自贸区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生态圈。

助力更高水平县域治理现代化。全面准确充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诉前羁押率22.8%,同比下降18.67个百分点,轻罪起诉率10.6%,同比下降7.72个百分点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4.9%,作出不起诉决定156人,建议法院从宽处理15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5.4%。落实落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深化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围绕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领域,对重点企业开展集中走访,就安全设备审查、培训监管等情况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协同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建议推动解决海岛饮用水源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一批治理难题,守护“海上花园城市”。

二、恪尽宪法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筑牢公正司法防线

一体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县委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理念变革,积极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海岛样板”。

立足“四大检察”狠抓监督质效。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对侦查机关开展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13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件,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8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全年无假释罪犯脱管漏管、再犯罪情况,就异地法院不当确定岱山为社区矫正执行地提出监督意见,严防“纸面服刑”。不断强化民事检察,开展非正常借贷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积极做实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凝聚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衔接共识合力;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串通投标、无证驾驶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3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重特大案件10件,其中5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事例。

推进数字检察促进系统治理。贯彻落实数字化改革部署要求,深入实践“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在全市率先召开县首次府检联席会议,积极推进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加强数字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数字化改革背景下运用科技设备辅助非羁押措施执行研究》等多篇论文结题发表。着力打造岱山数字检察实战实效标志性成果,对标对表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自主创建运行数字模型18个,监督成案12件,有效促进司法网拍、社会保障及政府补救(助)资金等领域综合治理。针对附近海域非法运输海砂频发,破坏海洋生态、威胁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建立涉海砂运输犯罪数字监督模型,监督立案2人,移送行政处罚线索5条,助推我县非法海砂百日攻坚“猎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该数字监督经验获省检察院全省推广。

深耕海洋检察擦亮特色品牌。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海洋检察工作的决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法律监督职能向海洋领域延伸。聚焦平安海区建设,办理盗采海砂、非法捕捞等涉海涉渔刑事案件9件36人。对一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恶意开航导致沉船案件,首次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织密船舶海上航行安全网。聚焦海洋生态守护,不断完善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生态补偿机制,督促违法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20余万元,联合县海洋与渔业局投放鱼苗136万尾。聚焦海洋产业发展,对履职发现的船员骗取预支工资走逃、失联现象持续高发,严重影响渔业生产秩序问题,起诉涉嫌诈骗船员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立案侦查2人,并以专题检察调研、信息等形式为党委政府提供综合治理决策参考,着力营造良好渔区用工环境。

三、坚守为民初心,纾解急难愁盼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求极致的态度铺陈人民至上的检察底色。

有力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对因案致贫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联合县民政局、妇联等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向涉案困难残疾妇女等发放救助金10万元,努力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坚持检察办案与化解案后矛盾纠纷同步推进,依法对一起刑事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跟踪督促犯罪嫌疑人付清67名工人欠薪136万元,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切实保障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正常生活生产需求,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一名在矫渔民严管期内出海捕鱼作业申请,有力监督“出得去、管得住”,该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引领性、示范性案例。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强制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人、起诉1人;坚持“双向保护”,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强化涉未公益诉讼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删除违规披露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情况。强化涉未民事检察监督,针对校园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跟进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并以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完善防欺凌工作制度,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预防网络犯罪、防治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10场,覆盖师生两千余人次。

强化检察履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深化落实院领导接访办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妥善办结来信来访46件54人,其中领导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2件。抓紧抓实“四大检察”公开听证全覆盖,对年老体弱、出行不便者,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7次,真正让司法温度可感可触。坚持开门办案,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社会感知度。探索“志愿服务+公益诉讼”新模式,联合县委统战部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25人,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根据志愿者实时反映线索,立案办理烟花爆竹、燃气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形成公益保护更大合力。

四、勇于自我革命,推进系统重塑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积极投身“实干争先、跨越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固本强基与塑造变革相统一,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夯实政治引领思想根基。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相关工作得到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4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检察意识形态阵地,彻底肃清流毒影响。着力壮大“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主流舆论,自贸检察、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多次被国家级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实施人才兴检首位战略。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提拔中层正副职4名,选任年轻员额检察官2名,促进优秀人才活力动力充分涌流。持续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业绩档案,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以每月晒业绩、找差距、促提升不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积极打造更优检察实训平台,常态化选派骨干人才到结对院宁波鄞州区检察院挂职锻炼、跨岗学习,精心组织数字监督模型展示会现场观摩、优秀案例交流品鉴等活动,有力提升干警专业素养,积蓄发展后劲。

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部门员额检察官定额配置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办案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履职要求,切实发挥“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引导树牢“求极致”“过得硬”案件质量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学习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专题督查。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全年检察队伍零违纪。

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就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整改落实情况作专题汇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常态化抓好公益诉讼人大代表评议工作,依靠人大监督加强改进工作、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检察长带头走访人大代表联络站,及时回应关心关切。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院,参加主题开放日、案例研讨会、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175人次,吸纳意见建议14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1条,推送工作动态、典型案例评析42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岱山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荣获国家级、省级荣誉表彰7项,省级以上论文发表、获奖6篇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事例16件。其中,一名干警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数字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首次入选国家级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立项;服务保障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两个先行”重点工作推进会作专题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新征程,检察服务保障的理念、举措存在差距,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法治岱山建设新任务、人民群众新期待,“四大检察”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监督力度和质效仍有待提升;三是对标数字检察建设新部署,“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路径还需深入探索;四是对标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新要求,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有薄弱环节。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既是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肯定,也赋予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检察事业欣逢最好时期、肩负更大使命。我们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真抓实干、马上就办”,自觉融入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战略部署,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目标,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在加快海岛现代化中展现岱山检察担当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笃行“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做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不断增强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学好用好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履职教科书,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务实举措,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入行。

二是胸怀“国之大者”,以更强的使命担当服务保障“两个先行”。着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群众反应强烈的各类犯罪,更好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全力投入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充分发挥检察服务工作站作用,助力提高企业内部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水平。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依法“能用尽用”,用好第三方监管机制,切实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保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常态化抓实普法宣传、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法治自觉,以更严的履职要求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县委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在凝聚改革共识、谋划监督场景、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持续突破、取得更大实效。不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工作,切实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公信。紧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努力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守护海洋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四是永葆赶考初心,以更优的方式路径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评先选优激励制度,推动形成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积极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协同贯通,持续抓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履职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检察事业任重道远、使命如磐。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加快海岛共同富裕先行和县域现代化先行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相关说明及名词注解:

1“断卡”行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联席会议决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主要包括手机卡、银行卡,重点打击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等。

2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2021年3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即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适应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性变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正式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4、诉前羁押率:是指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结的案件中,采取羁押措施人数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百分比。2021年,我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降低羁押率的有效经验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省份。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6“八号检察建议”:20223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就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等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建议,促进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8、“督促监护令”:2021年6月,最高检部署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该制度旨在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9、“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