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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9在岱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宏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争当新区排头兵、建设港口花园城”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岱山”,履职尽责,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质量效果。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主动探索开展自贸区检察工作,聚焦聚力护航国家战略实施。成立“强化职能、服务发展”领导小组,派员赴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借鉴自贸区检察工作经验。在鱼山绿色石化基地成立检察官工作室,指派检察官定期进岛办公,畅通联络对接渠道。对鱼山区域发生的刑事案件实行每案提前介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通过专人联络、专案办理、专项监督等举措,切实提升服务保障实效,该项工作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积极参与城中村改造政法系统服务保障工作,指派专人联络拆迁片区,配合做好法律风险预警化解。围绕治水剿劣重点工作,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促成相关责任部门对水源保护、水污染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积极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把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品牌做深做实。主动走访工商联和非公企业,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 走访非公企业20余家,深入了解法律需求和意见建议。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将近五年办理的涉企案例汇编成册,加强以案释法,共向工商联、商会和企业赠送案例汇编400余册,促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出台《涉企案件“五个一”办案服务流程规范》,规范办案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预防宣传,注重办案效果,依法妥善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和专班,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维稳信息每日报告等机制,严格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全面排查涉检信访风险和重点人员,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圆满完成十九大等重大节点的维稳安保任务。推行执法办案社会调查风险评估、检调对接等机制,开展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提示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矛盾化解,接受并依法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件34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加强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件。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92149人,提起公诉161214人,公诉案件件数同比下降3%,人数同比下降11%。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多发性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严重暴力、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30人,起诉44人;依法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批捕29人,起诉72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快捕快诉,批捕4人,起诉7人。严格证据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执法办案尺度,对无逮捕必要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40人。

严格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份。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办案瑕疵定期通报机制,促进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加强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1起刑事抗诉案件获改判,监督财产刑执行3人。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的3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和海洋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依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1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并就整治非法捕捞问题提出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海洋检察工作优秀案例。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公益诉讼决定,按照20177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积极稳妥履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新职能。主动汇报工作、开展职能宣传、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多方支持。认真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衔接,确保监督实效。针对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共利益受损问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2件,推动相关责任主体积极整改,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

三、积极践行绿色司法,提升司法为民实效

聚焦司法为民,搭建司法服务平台,打造司法保护品牌,创新服务基层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推进检务“最多跑一次”。积极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申请阅卷等七类事项“最多跑一次”。打造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加强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运行12309检察热线,升级电子卷宗制作设备,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辟专栏,提供办事指南,通过微信服务平台自动向律师推送诉讼节点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对接县招投标中心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与衢山检察室搭建远程视频系统,着力优化服务方式。共接待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55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保护性司法理念为引领,强化未成年犯罪案件专业化、精细化办理,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8人,均依法封存犯罪记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以组织公益活动、纳入社区矫正等方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加强检校共建,防治校园欺凌,成立青年干警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心理疏导等方面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检察建议。

建立社区检察官制度。每个社区确定一名检察官负责对接,通过发放联系卡、职能卡、实地走访等方式,密切联系沟通,了解司法需求,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采用带案走访和定期走访工作方式,将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完成全县84个社区全覆盖走访,建立衢山镇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在司法办案中加强倾听民意,深入社区开展社会调查风险评估,带案走访44次,主动邀请社区干部、群众参加不捕不诉公开听证7次,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强化政治使命担当,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深刻领会改革精神,准确把握目标方向,精心组织,蹄疾步稳,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治意义,严格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配合做好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加强引导,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共转隶编制人员11名,转隶平稳有序。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将案件线索梳理后全部登记造册,移交县监察委员会,确保无缝对接。强化与监察机关的对口衔接,明确由公诉部门负责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成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效果,依法办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挪用公款案件1件。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顺利完成第二批5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目前共有员额检察官16名。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将检察业务骨干、专业化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实现85%的干警从事业务办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职权配置清单,确立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在权力清单内依法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10个精减到5个,组建独任检察官办案组10个。

加快推进诉讼制度改革。会同县公安局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与建议》工作机制,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推行审查与调查并重办案模式,加大刑事案件亲历性审查力度,开展实地调查40余次,复核关键证据、自行补充证据60余份。制定出台常见罪名案件不起诉细则,规范不起诉案件办理标准,统一办案尺度。加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切实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主动听取意见86次。会同县法院、司法局联合建立刑事案件“四类人员”庭审询问规则,规范出庭作证工作,推动庭审实质化。

五、精准施策固本强基,持之以恒提升素能

加强党建引领,注重专业建设,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岱山检察铁军。

思想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主题宣讲和个人自学、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引领干警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建工作,“微信党建”品牌获评全县优秀党建品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手一表列出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风险防控举措,确保队伍零违纪。

专业能力建设成效彰显。立足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浙江大学学习,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外派锻炼,不断提升业务素能。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积极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采用检察官“导师制”加强传帮带,促进青年干警更好更快成长。今年来,4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1人次在省、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篇检察理论研究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微课获评全省检察精品微课。

文化科技建设齐头并进。注重文化育检,组织开展学习最美检察官、检察讲坛、“把握新方位,当好岱检人”大讨论等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正能量,培植精神家园。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智慧案管统计分析系统,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启用智能语音系统辅助办案,为司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撑。

六、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着力深化阳光检察

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加开放理念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5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审议意见,扎实开展专项整改。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虚心听取、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完成衢山检察室选址搬迁,解决群众上门办事不便问题。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深化阳光检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不断深化司法办案“三大公开”,累计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60余次。不断加强办案信息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71条、生效法律文书178份。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讲好检察故事,“岱山检察”头条号阅读量达76万余次,入围全国检察机关排行榜前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职能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办案精细化程度还不高,有的案件司法文书质量和释法说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应用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度不够,检察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面对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岱山”这一主线,以开展“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当好自贸试验区建设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岱山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把握司法需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精准提供服务保障。加强谋划推进自贸区检察工作,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机制,在鱼山绿色石化基地探索推行刑事风险防控机制,助力打造最平安基地。持续从严从快打击阻碍重大项目推进的“三强三霸”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逃废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服务保障城中村改造攻坚行动,着力深化服务非公经济、海洋检察、环保检察等专项工作,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对接基层社区,提供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促进和谐善治。

二、以更高质量履行检察职能。聚力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把绿色司法理念贯穿检察监督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能动性和公信力。严格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监督属性,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推进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监督等工作,依法用好督促立案、纠正违法、抗诉等职能,促进执法司法更加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依法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教育与预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三、以更高标准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提高改革整体效能。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更加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细化权力清单,统一执法标准,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案件质量跟踪评查、检察官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促进检察官全面准确依法履职,提升办案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诉前会议机制,完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落实瑕疵证据补正、“四类人员”出庭等机制,切实增强指控犯罪质量效果。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加快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运行,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四、以更高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采用教育培训、岗位实训、交流锻炼等多种途径,加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突出培养自贸区检察、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方面的专业性人才,加快适应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队伍作风形象。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岱山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名词注解:

1、涉企案件“五个一”办案服务流程规范:“五个一为走访一次涉案企业、听取一次企业意见、进行一次风险评估、提出一份检察建议、开展一次回访考察。

2、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3、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公益诉讼:指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被诉对象的不同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71起施行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以法律形式专门明确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民事公益诉讼中,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绿色司法:以遵循司法规律为导向,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观,以规范、理性、文明司法为核心,努力实现办案动机、方式、效果的有机统一,减少办案“负面产出”,促进司法过程“绿色化”,促进社会和谐、长治久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6、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7、现有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办公室、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等5个部门。派出机构衢山检察室不变。

8、四类人员: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

9、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指全国检察机关网上办案系统,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10、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11、三强三霸:指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强行阻工“三强”违法犯罪行为和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经济建设环境的村霸、市霸、行霸等“三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