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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18在岱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建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一号工程”建设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服务新区主战场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新区主战场发展

以法治为统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平安岱山建设,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批准逮捕107人,提起公诉198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刑事犯罪,依法起诉“两抢一盗”等侵财类案件64人,依法起诉贩卖毒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78人。依法批捕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工地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4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现场勘查,依法从快批捕故意杀人案2人。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探索推进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工作,加强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综合运用不捕不诉机制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15人、相对不起诉决定23人。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解决渠道,组织建立了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人员库,不断提高办理信访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在办理申诉案件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规定》,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动延伸检察触角,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应对经济转型升级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派专人参与鱼山搬迁疏导劝解工作,圆满完成相关任务。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对非法采矿、群众易采食已喷洒农药的野菜等问题加强监管,分析撰写《非法采矿屡禁不绝亟需引起重视》的检察信息,得到县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以衢山检察室、巡回检察室为载体,走村入户80余次,收集检察意见建议55条。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和宪法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次。坚持送法进校,成立青联会法制宣传讲师团,组织开展“法律离我们有多远”系列宣讲活动10余场。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推进廉政建设

高度关注与我县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切实加大惩防腐败工作力度。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着眼于新常态下侦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侦查主动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为重点,深入细致开展案件初查,严格规范取证固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全年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4,其中本级现职科级以上干部11人,发生在行政执法领域33人。

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对秀山大桥、鼠浪湖矿石中转码头等重点工程实施专项预防。抓好职务犯罪同步预防,严格市场准入,累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0余次。继续推行庭审式警示教育模式,先后参与组织廉政教育庭3场,干部职工600余人参与旁听。为进一步拓宽警示预防受众面,设计制作宣传展板,到广场、社区等公众场所设点宣传。开展法制宣讲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先后在电力、住建等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5场,提高干部职工廉政守法自觉性。

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严格执行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年累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36300小时。严把证据质量关,重点审查证据来源、证据形式、取证过程,及时补强瑕疵证据、主动排除非法证据。认真落实“一案三卡”和扣押款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专项督察活动,确保办案安全、文明、规范。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把提高监督质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刑事、民事和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注重在案证据审查,针对现场勘查、司法鉴定等侦查取证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排除非法证据8份。突出对客观性证据的全面审查,在对视听资料等证据审查中,纠正案件不当定性4件。加强对贩卖毒品、寻衅滋事等涉众型案件审查,依法追诉3人、追捕1人,立案监督的1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准确行使量刑建议权,建立量刑指导意见法规资料库、起诉案件判决情况数据库,使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0%以上。实行量刑建议理由与判决依据理由、量刑建议刑期与判决刑期双比对,有效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1起提请抗诉案件由原判有期徒刑5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7年。通过该案,市级审判机关专门就职业贩毒人员被查获毒品认定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明确。切实加强对刑事执行的日常监督,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3名社区服刑罪犯建议相关机关收监执行。坚持驻所检察官谈话制度,全年约见在押人员谈话140余人次,对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联合县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通报制度,努力提高财产刑案件执行率,成功监督在押人员财产刑执行案件3起。

强化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联合县法制办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组织县安监局、监察局等10余家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重新规范两法衔接机制,并围绕刑法修正案(九),交流探讨我县在校车管理、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预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深化人大专项监督成果,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立行立改、务求实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开门评检”活动,全面排查我院干警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建立“问题清单”;登门走访公安、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召开规范司法行为听取律师意见座谈会,面对面分析、讨论,帮助查找检察干警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查摆到位。自觉接受人大审议意见,召开院务会和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反馈意见,细化举措、逐项整改,有效促进了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

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全面贯彻证据规则,加强取证、固证工作,认真听取律师意见50余件次,复勘、复核关键证据40余份,自行补充证据20余份。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实行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两大平台,以重点案件报备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案件流程监控为抓手,全面了解掌握业务部门和检察干警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办案纪律情况,以评查报告、整改通知书、办案期限预警等形式预防和查纠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

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全面推进司法活动过程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60余件次,对1名被判处大额罚金的患病罪犯,召开了全市首次监外执行罪犯续保和财产刑履行听证会。利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稳步推进法律文书、案件流程网上公开,共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4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1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举办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走进检察,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着力强化队伍建设,稳步夯实检察根基

按照从严治检的要求,从思想、作风、能力入手,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举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演堂,开展“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后以政治轮训、集中学法、典型教育等方式督促强化自省自修,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紧贴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强化党规党纪和检规检纪的教育贯彻和执行。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督查、检察纪律规定知识考试、廉政教育等活动,确保纪律规定落到实处。修改完善效能督查实施办法,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开展“以案为鉴、规范司法”学习讨论会,通过建章立制、学思践悟,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创“刑事实务”微信平台,目前该平台聚集了上百位专家型人才,成员达15万余人,关注度位列全国法律自媒体十强,为执法办案提供理论和实务支撑。建立“刑事实务讲坛”、“每周夜学”等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学习60余次。根据检察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采用上挂下派、外派交流等方式,安排4名业务骨干到上级院、公安等单位挂职锻炼,选派3名干警到基层检察室轮岗。逐步完善师徒结对、辅岗等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加大案件PPT汇报等岗位练兵力度。共有15人次立功受奖,其中4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之间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查处职务犯罪和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提升,人才培养成效不够明显,业务骨干相对不足。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岱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依法治国战略全面实施和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厘清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稳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为“新区核心·魅力岱山”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立足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助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立足服务保障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舟山绿色石化“一号工程”建设,预研预判大局走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实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规定,依法处理好打击与保护、查办与预防、立足职能与延伸服务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严打“三强三霸”护航“一号工程”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阻挠规划落实、影响重大项目推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进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应对经济转型升级和海岛搬迁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重点做好疏导劝解、息诉罢访工作,为国家战略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环

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强化证据意识,推进职务犯罪办案模式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对职务犯罪高发易发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和破坏新区建设、损害新区形象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正确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先行先试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妥善把握办案力度节奏,最大限度保持好、维护好一线干部创业创新热情和良好改革氛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守牢司法公正防线。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审查标准,重视关键性证据复核和客观性证据运用。建立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退回补充侦查、重大复杂案件联席会议、证据标准规范等工作机制,围绕庭审定罪的要求合力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更加注重证据合法性、案件亲历性审查,依法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客观准确,防止冤假错案发生。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强制措施等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运用立案监督、纠正违法、提起抗诉等监督手段,切实加强法律诉讼监督力度

    构建“互联网+检察”模式,持续推进阳光检察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检察门户网站、QQ法律服务平台、网上检察服务大厅建设,筹备开通“两微一端”新媒体,搭建便民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提高接访工作质量,切实拓展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以检察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等为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今年将在我省全面推开,我们要把握司法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把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细落实,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抓好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岗位练兵、师徒结对、上挂下派等工作机制,打造具有“岱山检察”品牌的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队伍纪律意识、担当意识和作为意识。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我们豪情满怀,面对肩上的使命,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奋发进取,攻坚克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新区核心.魅力岱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附:有关用语说明

1、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主要记录办案人员将法律规定的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办案人员办案中应遵守的纪律、规定,告知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廉洁自律卡主要记录办案人员办案中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和执行办案纪律、规定的情况;执法监督卡主要记录院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对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执行办案纪律、规定意见的情况。

2、在卷审查、在案审查:在卷审查,指对已经收集成卷移送的证据进行审查;在案审查,指对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全部证据进行审查。

3、“刑事实务”微信平台:借助微信等自媒体,以法律理论与实务经验交流学习为主要功能,包括微信群、QQ群和“刑事实务”微信公众号。

4、三强三霸:指建设领域强揽工程、强卖材料、强行阻工“三强”违法犯罪行为和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经济建设环境的村霸、市霸、行霸等“三霸”人员。

5、以审判为中心:指审判在公诉案件刑事诉讼程序中居于中心地位。要求侦查、起诉和辩护等各诉讼环节都必须围绕审判展开,做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

6案件亲历性审查:指案件审查不局限于在卷证据,坚持书面审查和实际补查并重,加大对证据的调查核实力度,最大程度的发现并排除案件存在的问题。

7、两微一端:指检察机关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