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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2013121日在岱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不断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当前维稳形势的深刻变化,围绕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社会稳定全局问题,找准抓牢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抓手,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将保障十八大胜利召开作为今年首要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扎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黑涉恶、涉毒涉赌、多发性侵财以及恶性垄断、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影响稳定和发展的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6178人;提起公诉14323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19人。坚持宽严互补、宽严有度,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附条件不起诉、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面,共对14人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对1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建立24小时信访值班、信访信息预警分析、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维稳责任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依法妥善处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62件次。积极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化解不和谐因素,有效修复社会关系,5件民事申诉案件得到成功调处。

    ——以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为主线,着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新区建设举措,制定了《服务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五条具体服务措施;及早介入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出台了《关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预防监督和法律服务。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增强办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6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较好地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标本兼治,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服务新区行”活动,深化预防工作与网格化对接。加强预防调查,撰写了《三年来我县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专项报告》,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强化行业、专项、个案等预防工作力度,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余次,组织开展案件剖析1次、警示教育6次、预防宣传30余次。

——以深化检察基层网络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领导分片联系、科室对接乡镇、干警包干社区”的要求,落实巡回检察室流动办公制度,建立一线调研、常态联系、跟踪问效、考核督查四项工作机制;挂牌设立了衢山检察室,派员进行常驻办公,不断推进检察基层网络建设。下沉检力,认真开展 “两排查一促进”、“进村入企”、“三百五送”等专项活动,一年来,院领导带队深入到全县各乡镇、社区、企业、重点项目等走访近40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拓展服务方式,创建QQ法律服务平台,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警民恳谈会,参加相关乡镇民情分析会和综治例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增强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规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等问题,以检察建议书、情况反映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10份,其中,被市委办录用转报3份,被省委办和高检院录用3

二、坚持司法公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突出重点强化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共依法监督立案414人,监督撤案33人;注重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结案率、重刑率,所有案件均已作有罪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加强对案件中“另案处理”及“行政处罚”人员的重点审查,深挖余罪漏犯,共追捕1人,追诉漏犯2人、漏罪2条。强化审判监督,制定《审判监督工作规程》,细化审查事项,共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民事抗诉4件,建议提请民事抗诉3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加强对超期羁押、违法减刑以及脱管漏管等问题的监督,共建议收监执行2人,监督对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落实监管措施2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两网一线”工程,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同步监督,共检察收押人员302人,对7名在押人员寻衅滋事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健全机制促进规范执法对接新刑诉法要求,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批捕案件的审查把关和跟踪监督,建立逮捕必要性评估适用和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监督机制,避免随意执法。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协同公安、法院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办理简易程序案件操作规程》、《关于公诉案件量刑建议操作规程》,建立“一告知四集中二简化”简易程序案件办理机制,促进量刑建议工作常态化,全年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公诉率和书面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分别为75.8%93.5%强化职务犯罪信息库、办案工作区和看守所检察审讯室监控建设,建立健全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完善办案安全防范预警机制,以“四个严格”规定,对自侦案件强制措施的运用予以规范。强化民行案件调解、改判的基础工作,建立一审民行案件“未上诉正当理由”评判机制,推行申诉风险告知制度,提升监督实效。强化驻所检察工作,建立健全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核查反馈、减刑假释三日前公示等工作制度,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积极探索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加强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和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8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牵头召开由24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2人。加强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推行审查逮捕阶段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开展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共对3人实施救助。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建立“3+1+N”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引入心理辅导、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加强不捕不诉管护帮教基地建设,落实跟踪回访制度,拓展帮教手段,以联合学校共同帮教、组织参加公益活动、纳入社区矫正等方式,完善对未成年人及轻罪人员的无缝隙帮教机制,提升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的发展理念,将队伍建设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升干警整体素质。涌现出浙江省公务员廉洁高效先锋、全市十佳执法爱民政法干警等先进典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进步奖、市级文明单位、全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有3个集体荣立三等功,10个集体和18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忠诚检察事业,服务新区建设”主题演讲比赛、“我的价值观”大讨论、案件评查、开门评检等活动,拓展学习途径,深刻对照检查,切实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增强活动实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强化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及八小时以外生活社交圈的管理监督,确保队伍“零违纪”。

——业务能力建设彰显成效出台《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学、练、赛、考、评”人才培养机制。以中心组学习、“岱检讲坛”、网上论坛等为平台,引领干警主动学习、自觉钻研。注重经验借鉴,组织干警到全国先进检察院考察观摩,有效提升检察实务水平。推行“1+X”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岗位技能训练,兼顾不同层面,组织开展青年干警集中练兵、业务骨干专项练兵、参赛选手比武练兵,全年共开展庭审笔录制作、论辩对抗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3次。重视实战点评,推行“一案一评”、“一庭一评”、“一文一评”,组织开展精品案件、优秀报告、办案能手等评选活动,督促干警在干中练、在评中学。加强对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养,下派2名干警赴衢山罗家岙边防派出所蹲点锻炼。

——检察文化建设健康发展。倡导“人争先进、事创一流”工作理念,积极鼓励创新进取,组织开展“季度之星”评比活动,全面推进“一科一品、一人一优”特色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导向和凝聚作用,组织开展全员读书会、“感动与思索”主题学习会、保障程序正义、闪耀人权光辉新刑诉法研讨会、“我的检察故事”博客征文等文化沙龙活动。充分发青年联谊会对青年干警成长和检察文化传播的助推作用,先后组织开展春节茶话会、“快乐运动、健康生活”体育竞赛、演讲比赛等全院性文体活动近10次,努力营造朝气蓬勃、团结和谐、昂扬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干警的文化内涵和素养,提高队伍整体软实力。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院始终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部署,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认真予以落实反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七类案件或事项”全部纳入监督程序。积极推行“阳光检务”,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赠送《检察工作要况》,增强工作透明度。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干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QQ法律服务平台启动仪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单位、社会各界,向在座的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新区建设的思考尚不够深入,服务措施尚待进一步加强;结合执法办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路尚不够开阔,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开展尚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整体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海洋强国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顺利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为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新的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融入新区、全面提升”发展主题和“三大定位”奋斗目标,全面落实政法工作“三大建设、四项改革、五个能力”的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融入新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深化能动检察,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探索服务大局的新举措。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打击危害、破坏和阻碍经济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提升服务产业优化升级实效。依法严惩建设市场“三强”、侵犯知识产权、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大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力度,高度关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执法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妨碍司法公正、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正确处理履职与服务、打击与保护、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多发性侵财等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注重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切实推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外来人员平等对待、不捕不诉管护帮教、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等工作机制。更加注重检察基层网络建设,充分利用衢山检察室、巡回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对社会管理问题的动态研究,提高检察服务实效。更加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深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研判防控全面推进QQ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健全检调对接机制,继续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化解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

——深化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对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的学习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细化和完善办案流程,从证据和程序两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继续将追捕追诉、“另案在逃”、减刑假释、脱管漏管等作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捕后跟踪监督、非法证据排除适用等工作机制,强化侦查、公诉、监所等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民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督促起诉、法院执行监督等工作,努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对接新刑诉法要求,明确各部门主推工作并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深化内外监督制约,进一步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推行精细化管理,将精细化作为标准和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全面修订院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力求以管理精细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规范办案、安全办案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和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新途径,通过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案件办理查询机制、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举措,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检察执法公信力。

——深化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动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毫不松懈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大力开展岗位技能训练品牌建设活动,以分层培训和技能竞赛为抓手,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突出结构性提升,加快对人才的梯次培养。不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以蓬莱春潮青年联谊会为生力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敬业奉献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创新进取意识,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历史机遇,我们豪情满怀;面对肩负的使命,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的新岱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若符合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不致危害社会等条件,并在一定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认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巡回检察室:是我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一项举措。具体指经与各乡镇社区协商同意后,在有关乡镇社区挂牌设立的处理涉检事务的工作平台,主要开展检察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监督、职务犯罪预防、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工作。

3QQ法律服务平台:是我院为适应信息化时代群众表达和需求多样化的要求,面向社会推出的一个在线法律服务工作平台,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在线接访和检务公开四大功能于一体,网民只要加入平台QQ群,就可以自行选择所需要的服务。

4、“两网一线”:即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执法信息系统联网和监控系统联网,驻所检察室的检察专线网支线。

5、逮捕必要性评估适用:是我院对接新诉法关于逮捕条件的修改而提出的一项工作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报送至我院审查逮捕时,提供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证据,我院进行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必要性评估,以提高批捕案件质量。

6、“四个严格”:即在强制措施运用中要严格把握适用条件、严格遵循报批程序、严格杜绝打“擦边球”、严格保障办案安全。

7、“一告知四集中二简化”案件办理机制:是我院就新刑诉法“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的规定推出的一项工作机制。一告知是指对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向被告人送达《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告知书》,征询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意见并予以记录;四集中是指就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与法院、公安建立集中受理、集中办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协作配合机制;二简化即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简化审结报告、简化庭审程序。

8、非法证据排除:是指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不能补证或作出合理解释的物证、书证,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依据。

9、一审民行案件“未上诉理由”评判机制:是我院新推的一项工作机制。具体指针对可以上诉的一审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提出申诉的民行案件,要求申诉人在递交申诉材料的同时,一并递交“未上诉理由”书面说明,经综合判断,确定未上诉理由是否正当,并作出是否受案的决定,以提高监督实效。

10、“3+1+N”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是我院推出的一项创新工作。“3指以侦监、公诉、监所三个科室为主要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1指从侦监、公诉抽调干警成立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小组,全程负责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其他相关工作;“N”指整合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构建整体联动的社会化帮教、维权网络。

    11、“1+X”人才培养模式:是我院为增强干警多岗位实践能力推出的一项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其中“1为主岗位,指干警目前所在的工作岗位;“X”为辅助岗位,涵盖院所有内设岗位,也可到本院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学习实践。

    12、七类案件或事项:检察机关自侦办案过程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情形。

 

13、督促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发现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时,督促其履行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