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山县检察院联合县监察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及反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梳理线索类型,明确移送范围。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或公职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迟落实、拒绝检察机关调查证据的、被建议单位限期内不回复或无正当理由不采纳检察建议的,及时进行线索评估,移送监察委处理。县监察委在监督调查中发现相关单位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及时将线索移送至检察院。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工作质效。明确由县监察委信访室和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作为工作联络室,指派专人负责线索登记、管理、移送和反馈,线索移送时应制作移送函,并将初查情况、相关证据材料及目录清单等一并移送。对双方移送的案件线索,应及时审查,并在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如有特殊情况,可提请对方提前介入会商,强化协作配合。
三是加强日常联络,促进信息共享。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并结合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商讨解决对策,共同完善案件线索、处理结果双向移送、配合协查等工作机制。
(检察监督部 林凤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