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岱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卢宏辉列席岱山县法院审委会会议,就一起涉嫌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岱山县法院院长金旭光主持审委会。
卢宏辉检察长着重从案件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角度发表意见,并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检法两家加强沟通交流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促进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检法两家要落实好“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加强良性互动,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金旭光院长强调,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院审判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方式,法检两家要密切沟通、凝聚共识,深入推进该项机制的常态化运作,共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