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奋力开创新时代岱山产城融合发展新局面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出台实施意见,强化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服务保障海上花园城建设。
一是从严惩处破坏海洋海岛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海洋海岛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破坏海洋海岛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查处,对量刑畸轻,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加强审判监督力度,依法提请抗诉。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开展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损害修复,教育引导犯罪行为人自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根据修复情况提出量刑处理意见,实现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有机结合。
二是加大办理涉海洋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 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涉海洋海岛生态环境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以海洋资源保护、海域排污管控、海岸海滩防污治污、海岛海礁自然地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功能,对于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权的情形, 充分调查收集证据材料,准确把握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违法履行职责情况,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做到依法监督、准确监督、有效监督。
三是多方联动,完善机制建设,不断增强环境治理保护合力。积极推进与海洋渔业、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专业鉴定、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研究办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听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意见,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密切与监察委协作配合,围绕检察监督职能和国家监察职能的衔接,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结合办案,深入剖析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特点规律、成因及问题隐患,查找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综合运用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