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培养机制,加强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深化师徒结对工作,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近日,岱山县院出台《青年干警导师制实施意见》。
一、领导重视,组建导师队伍。坚持从能力和资质两方面高标准筛选,兼具先进性和专业性,组建以院领导、员额检察官为主的导师队伍,将进院3年以下的入门期青年干警和3年以上6年以下的成长期的青年干警列为带教对象,一对一结对,充分发挥检察导师的“传、帮、带”作用。
二、因材施教,加强业务指导。采取“以师带徒、以案促学、结对互动”的方式,根据指导对象的性格特征、知识结构、能力特长、性格气质等因素,围绕培养目标,结合岗位要求,研究制定培养规划。通过指导修改法律文书,传授出庭应诉技巧,解答疑难实务问题,撰写综合信息文稿等方式,结合定期辅导讲评,全方位加强对带教对象的培养力度,构建一种传承办案经验、办案技巧、工作方法和职业品行的培养模式。
三、落实责任,建立动态管理。导师与结对干警签订《青年干警导师制培养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和工作要求,学员导师每季度填写带教情况,政治处通过座谈交流、阶段评议、季度考核等形式指导和推动带教工作,并针对培养情况,实行建档管理,作为干警等级晋升和法律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二年学习期满后,由导师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由于导师指导不力或学员自身原因等不能按期出师的,区分对待,或调整导师,或延长结对期限,保证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政治处 费依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