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检察院出台
助推劣V类水剿灭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劣V类水剿灭战的工作部署和省院、市院关于开展剿灭劣V类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的要求,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近日,岱山县院研究制定《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助推劣V类水剿灭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服务保障“五水共治”成果,促进依法行政,建设美丽海岛、法治岱山提供司法保障。《意见》共分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要求四部分,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自觉践行绿色司法理念,充分认识剿灭劣V类水对于生态岱山建设的重要性,立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定位,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由分管检察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民行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明确目标,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水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力度,完善水资源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以“重点监督纠正一批对违法排污、破环水资源行为应查处不查处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水环境、破环水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办理一批破环水资源环境的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移送一批破坏水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为工作目标,积极履职,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议等形式,主动加强与五水共治办、环保、水利水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掌握劣V类水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治理合力。通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检察宣传阵地,及时报道专项活动的成果,对于与劣V类水综合整治保护相关、受群众关注的案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扩大检察机关加强水资源环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